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团市委,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在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推选渠道和名额

1.各市科协在征求本地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后,可推选本地区候选人。

沈阳市、大连市可推选本地区候选人5名;其他市可推选本地区候选人3名;

2.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选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3.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推选本单位候选人2名。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从其他渠道提名,每位候选人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推选。省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向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提名候选人15名。

三、推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推选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选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选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选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推选的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5.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选单位统一组织。

6.候选人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资格。

7.候选人获奖后,推选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选单位和候选人于2024年3月12日17:00前,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版材均由推选单位统一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

(一)候选人填报

1.电子版材料线上填报,要求如下:

请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进行STID认证,凭“推荐码”提交。“推荐码”由推选单位联系省科协领取并发放给候选人。STID(Science & Technology ID)作为科技人才身份标识,以科技人才唯一编码实现人才唯一识别。通过STID可为科技人才提供期刊论文、奖励评价、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场景服务。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

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

2.纸质版材料要求如下: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一式3份(以“评审系统”导出为准,含签章页原件)。

(2)附件材料1套,与“评审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一致,胶装成册。

(二)推选单位填报

1.《推选工作报告》纸质版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选单位评审专家名单、确定推选的人选、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等。报告中对所推选的候选人逐一分别写明推选意见(每个推选意见300字左右)。推选工作报告须加盖推选单位公章,各市推选的加盖市科协公章;省级学会推选的加盖学会公章;高校科协或企业科协推选的加盖相应科协印章(不可用所属单位公章或其他部门章代替)。

2.《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加盖推选单位公章。

《推选工作报告》和《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含Word版和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成立辽宁省推选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候选人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省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选日常工作。拟提名的候选人,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向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提名。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高 琳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7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2室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4.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推选单位填写)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组织联络部供稿  高琳撰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