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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协拟接纳团体会员公示
关于推荐省科协人才奖项和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2026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结果公示
组织人才
2026-07-27
辽宁省科协拟接纳团体会员公示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科协十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拟接纳2家省级学会、5家科协基层组织为辽宁省科协团体会员(准团体会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辽宁省科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24-23228568 联系邮箱:lnkxzlb@163.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27日
2026-07-27
关于推荐省科协人才奖项和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有关高校院所科协,各有关园区(企业)科协,有关单位: 省科协承担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辽宁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等人才举荐、表彰奖励和决策咨询等工作。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提升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质量,现开展推荐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和决策咨询专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能力水平 1.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财政或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五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省级一等奖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人,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辽宁省学术头雁、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或辽宁青年科技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获得者,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获得资助出版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4)曾担任中国科协代表、省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曾担任省级学会理事及以上职务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市级科协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并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际(国家、地方)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6)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7)积极投身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等科协重点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8)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9)拥有重要多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的科技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决策咨询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能够旗帜鲜明讲政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能力水平 1.具有咨询研究经验,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认可; 2.热心和熟悉决策咨询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3.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威望和广泛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判断能力、跨学科领域理解能力;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带领团队协同作战,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及所在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三、推荐名额 1.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推荐本学科领域专家50名。 2.各市科协可分别推荐本地区领域专家100名。 3.省科协基层组织团体会员可分别推荐本单位专家50名。 4.决策咨询专家不作名额限制。 本单位、本地区或本学科领域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数量多,可单独向省科协申请增加名额。 四、有关事项 (一)严格推荐标准 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信息提交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拓宽渠道举才荐才 注重推荐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科技力量中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统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注重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科研一线的专家。 五、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省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省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和“省科协决策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省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和决策咨询等工作。按规定获取与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六、推荐工作程序1.制定方案。各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推荐工作。 2.产生推荐人选。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自愿申报,集体研究决定,产生推荐人选。并认真组织专家本人填写推荐表,推荐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请填写《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推荐决策咨询专家请填写《决策咨询专家推荐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简要信息。 3.审核报送。推荐单位审核专家信息,确定推荐人选,向省科协报送专家推荐表(专家签字的扫描件)和专家推荐汇总表(盖章的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截止报送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 七、联系方式(一)评审专家事项咨询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王 潇 联系电话:(024)23221491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09室 邮 编:110167 (二)决策咨询专家事项咨询 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联 系 人:姜 美 联系电话:(024)86890070 电子邮箱:lnkxdxb@126.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06室 邮 编:110167 附件:1.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推荐表 2.决策咨询专家推荐表 3.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汇总表 4.决策咨询专家汇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
2026-07-20
2026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关于申报2026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26〕22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有10部著作获得重点资助资格,10部著作获得资助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对某部著作有异议,请于7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协组联部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24-2322149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609室 电子信箱:lnkxzlb@163.com 附件:2026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20日
2026-04-21
关于申报2026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为鼓励科技创新和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2026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理、工、农、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工程技术等学术著作,具备较强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译著、论文集等汇编作品、未做修订的再版作品、外文著作、教科书、工具书、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第一作者须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行业内知名出版社优先资助。 二、资助对象 凡在辽宁省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对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作者的书稿予以适当倾斜。 三、资助数量 拟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20部(省科协加大对科普类图书的资助力度,原则上每年资助3部左右)。其中重点资助10部,每部资助出版费1万元。一般资助10部,每部资助出版费0.8万元。根据著作水平,由评审专家确定重点资助或一般资助。 四、申报要求 1.资助项目由省科协团体会员、市科协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实行择优限额推荐。省科协各团体会员限报2部,沈阳市科协、大连市科协各限报5部,其余各市科协限报2部。 2.申请人要确保书稿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如涉及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均由作者负责。获得资助的著作,在出版物封面左上角使用“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并在出版印刷完成后邮寄十本出版物到省科协。 3.第一作者本人按要求在省科协官网“科技工作者服务平台”在线填报《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同时须提供此著作的正式出版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在有效期内,如合同超期,著作实际尚未出版的,应有补充协议,合同或补充协议签定的出版时间不得晚于2027年8月31日。 4.上一年已获得省科协出版资助项目的,今年不再资助。同年同一主要完成人的著作资助不超过1部。 五、材料报送 1.《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纸质版1份(网站填报完毕下载并盖章);著作成稿纸质版1份;著作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复印件(有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交)。 3.推荐单位提交《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推荐工作报告1份,主要包括发布信息情况,候选著作申报情况,评审专家组成情况,评审过程,公示情况,著作的出版价值,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4.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5.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5月25日前择优上报省科协,通过电子邮箱上报的材料(邮件主题)标明“XX单位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王 潇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1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S5门 邮 编:110167 附件:1.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表 2.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 3.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填报及审核流程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2026-04-20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报送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荐并通过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的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全燮(工作单位:大连理工大学),拟授予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以便了解核实。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24-23221497 传真电话:024-23212013 来信请寄: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0室 邮政编码:110167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20日
2026-04-07
辽宁省科协拟接纳团体会员公示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科协十届三次全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拟接纳1家省级学会、3家科协基层组织为辽宁省科协团体会员;拟接纳2家省级学会为辽宁省科协准团体会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14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辽宁省科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24-23221491 联系邮箱:lnkxzlb@163.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7日
2025-12-30
关于表彰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获奖者的决定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团市委、市科学技术协会,省科协团体会员: 近年来,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拔尖人才,激发全省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热情,树立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典范,根据《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表彰办法》(辽科协发〔2025〕27号)规定,经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审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科协决定授予丁琳琳等70名同志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其中刘驰等10名同志为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十大英才。 获奖的同志是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在科技创新主战场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希望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坚持“四个面向”,坚定创新自信,潜心科研,勇攀高峰,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和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29日
2025-12-16
关于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评审,共产生丁琳琳等70名同志为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拟表彰对象,其中刘驰等10名同志为第十五届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十大英才”拟表彰对象。 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从12月16日起至12月23日止,如对某位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12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工作专班办公室(省科协组联部)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24-2322149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609 电子信箱:lnkxzlb@163.com 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2025-12-11
第一届辽宁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第一届辽宁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由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择优推荐,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第一届辽宁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人选10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请于1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科协组联部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24-2322149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609室 电子信箱:lnkxzlb@163.com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11日
2025-11-11
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各高校院所科协,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号)要求,省科协组织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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