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25〕50号)要求,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资助31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90490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 附件:2025年度学术交流活动拟资助项目名单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