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科协十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拟接纳2家省级学会、5家科协基层组织为辽宁省科协团体会员(准团体会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3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辽宁省科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电话:024-23228568 联系邮箱:lnkxzlb@163.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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