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办
  • 关于遴选省级学会“党建+”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关于遴选省级学会“党建”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pdf 附件.doc
  • 关于辽宁省科协海智专家工作站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推动辽宁省科协海智专家工作站高质量发展,省科协根据《辽宁省科协海智专家工作站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辽宁省科协海智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经自愿申报、市科协推荐、省科协形式审查,省科协于2023年7月21日组成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拟认定沈阳莱茵机器人有限公司海智专家工作站等5个单位为辽宁省科协海智专家工作站。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向省科协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有关证明材料。 1.沈阳莱茵机器人有限公司海智专家工作站 2.大连医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海智专家工作站 3.丹东市凤城市格汝特汽研有限公司海智专家工作站 4.葫芦岛莲花山铸造有限公司海智专家工作站 5.沈阳工学院海智专家工作站 电话:024-86904902 邮箱:lnxklnkx@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技馆612室 邮编:110167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8月7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为深入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普服务能力,省科协将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数量 本批聘任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数量共20名。 二、人选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相关领域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热爱科普工作,努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学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三、推荐评聘程序 (一)推荐 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负责从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行业、地域遴选推荐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人选。每个单位推荐人选数量不超过5人。曾已推荐,未被聘任人选,拟再次推荐的,须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二)评选 省科协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学科、领域、行业进行排序,确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初步人选。测评内容主要有:推荐人选近年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技服务、科普队伍建设等科学传播方面成果,以及在本学术领域利用科研场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设施设备等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等成绩。 (三)聘任 经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确定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人选,公示无异议的,聘任为第三批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四、有关要求 1.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是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的主体,要积极抓好各学科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各级科协要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搭建和健全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学会和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学会和专家领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科普服务,通过扎实有效的科普工作推动团队建设,不断提升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要立足实际做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工作,充分酝酿专家人选,填报《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请于2023年8月20日前,相关材料( 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至联系邮箱,纸质版2份盖章后发至省科协科普部。 3.各级科协组织、有关单位应加强对科学传播专家开展活动情况、先进事迹、优秀成果的宣传。省科协将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典型案例、典型人物、科普作品、理论成果等,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支持和表彰。 联系人:王兴前 024-23268307,18698822095 邮箱:lnsgybgs@126.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技馆613室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管理办法(试行).doc 2、2023年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doc
  • 2022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产才融合平台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产才融合平台奖励操作细则》《关于开展辽宁省产才融合平台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23〕5号)《辽宁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全国学会入辽计划”实施方案》《辽宁省科协海智专家工作站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共评出2022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产才融合平台项目27个,其中院士工作站(联系点)3个,全国学会专委会7个,全国学会服务站(科技服务团)7个,海智专家工作站(“候鸟”人才工作站、飞地创新中心)5个,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区(县)5个。 现对评审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3221503 传真:024-23221693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2022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产才融合平台项目评审结果名单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评选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协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以及在加强科协自身建设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为表彰先进、有效激发全省科协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建功立业,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在2023年开展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60个“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100名“全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县(市、区)科协,科协基层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乡镇及街道科协等)。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市、县(市、区)科协及直属单位工作满5年的在编在岗人员;在各级学会工作满5年的专(兼)职在职人员(以专职为主);在科协基层组织工作满5年的专(兼)职在职人员(以专职为主)。“工作满5年”指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连续从事科协工作5年以上。 3.曾获得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坚持实绩导向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参加评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突出实绩,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工作成绩显著,锐意改革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机制健全规范,保障条件情况良好,拥有高素质干部队伍,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得到有关部门奖励和社会各界认可; 2.在服务和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及积极进军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3.积极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促进科技繁荣发展,在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效果显著; 4.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推广活动,积极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有效组织开展省内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6.坚持四个面向,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智库工作,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科协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促进科技繁荣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2.在开展省内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维,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在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推进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方面有新的作为; 4.在开展科学普及和推广活动,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成效显著; 5.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解难题方面表现出色; 6.在促进科技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科学道德与学风方面作用突出; 7.在推进科协事业改革创新及其他工作中贡献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市推荐评选程序 1.市推荐机构根据分配名额,制定具体推荐方案,组织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对推荐材料以及推荐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推荐对象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全市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未通过人员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再补充。 3.对复审通过的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推荐评选程序 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根据分配名额,由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交流部)参照以上程序,组织实施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认真做好把关工作,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且要考虑其一贯表现,得到干部群众公认,杜绝“带病”表彰。凡近5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凡任期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则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2.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省科协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不参加评选。 3.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事迹、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荣誉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证书。 4.规范评审材料,确保真实准确。推荐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反映工作以来一贯表现和工作实绩。工作业绩要内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切实反映被推荐对象的突出事迹和工作亮点。 5.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推荐机构务于9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联部),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推荐意见等)1份;(2)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3)公示材料1份;(4)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相关材料可从省科协网站下载。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联合成立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联部。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应共同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七、联系方式 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联部) 联系人:王潇 电 话:(024)23221491 电子信箱:lnkxzlb@163.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 邮编:110167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24日 1.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全省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doc 3.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4.全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5.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 关于公布辽宁省科学技术馆202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成绩的公告 按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环节工作已结束,现将进入面试考生最终成绩予以公布。同时按照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即每个岗位成绩排名第1的考生为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辽宁省科学技术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考生成绩汇总表.xls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1日
  • 关于推荐省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有关高校院所科协,各有关企业科协,有关单位: 省科协承担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辽宁青年科技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等人才举荐、表彰奖励和项目资助工作。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提升人才评价质量,现开展推荐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能力水平 1.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专业能力突出、行业公认度较高的副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工作者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财政或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五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省级一等奖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人,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辽宁省学术头雁、辽宁青年科技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获得者,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 (4)曾担任中国科协代表、省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曾担任省级学会理事及以上职务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市级科协全委会委员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做出贡献,或为国际(国家、地方)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6)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7)积极投身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科技人才举荐、服务企业科技创新等科协重点工作。 (8)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9)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名额 1.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推荐本学科领域专家50名。 2.各市科协可分别推荐本地区领域专家100名。 3.各有关高校院所科协、企业科协、有关单位可分别推荐本单位专家50名。 4.曾申报2022年度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2023年度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将自动纳入省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库,无需重复申报。 本单位、本地区或本学科领域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数量多,可单独向省科协申请增加名额。 三、有关事项 (一)严格推荐标准 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信息提交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拓宽渠道举才荐才 注重推荐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科技力量中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统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注重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科研一线的专家。 四、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省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省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省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五、推荐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各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推荐工作。 2.产生推荐人选。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自愿申报、专家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推荐人选。并认真组织专家本人填写评审专家信息表(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简要信息。 3.审核报送。推荐单位审核专家信息,确定推荐人选,向省科协报送评审专家信息表(专家签字的扫描件)和专家推荐汇总表(盖章的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截止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王 潇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1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4室 邮 编:110167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评审专家信息表.doc 2、省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征集汇总表.doc
  •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团市委、市科学技术协会,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服务辽宁争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科技和人才支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认真评选推荐候选人。 (一)“评选条件”中候选人政治思想、学术道德情况,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二)对常年工作在基层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候选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40名,对其中10名作出重大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授予十大英才。 (一)各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团委、科协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具体名额为:沈阳12名,大连10名,锦州6名,其余市各4名。 (二)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2名。 (三)在辽两院院士和省科协兼职副主席每人可提名候选人1名。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发挥统筹把关作用,每个单位限推荐不多于1名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推荐程序 各市科协会同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团委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按照限定名额确定上报候选人;由市科协整理上报《推荐工作报告》和候选人推荐材料。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按照限定名额,推荐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推荐人选需经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整理上报《推荐工作报告》和候选人推荐材料。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名候选人。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提名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原则上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的个人,县处级干部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提名。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辽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名,此申报表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lnast.net)。 (二)各市《推荐工作报告》纸质版一份。主要包括发布信息情况,候选人人选推荐情况,评审专家组成情况,评审过程,公示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工作报告》纸质版一份。主要包括推荐过程,推荐专家名单,理事会讨论情况,公示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专家提名无需提名工作报告。 (三)《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格式附后)纸质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 (四)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证件照一份。图片要求蓝底2寸免冠正面照,未经电脑处理的原始JPG文件。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以姓名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 (五)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六)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评价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八)推荐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取消参评资格。《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须各自做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报送至省科协组联部邮箱。 (九)报送时间。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组织领导 省科协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联合设立辽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 七、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王 潇 周生金 联系电话:(024)23221491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4室 邮 编:110167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 2、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 省科协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附后(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日(周六) 开考时间8:30,入场时间7:30-7:40。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东侧E1入口)。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携带考生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在考点入口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核验。   2.考前半小时开始考生抽签。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接受安检,须将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待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待,不得自由活动。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现场确定的规定时间。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并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字迹清晰),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8.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并全程佩戴(面试时除外)。 9.考生在考点内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服从考试安排。对违反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安排的考生,将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提示: 1.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做好路线规划,避免因交通拥堵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 2.请考生注意关注天气情况,做好相关准备。 五、咨询电话 024-23785029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x
  • 关于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决定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经专家评审,公示,省科协决定对下列20部著作(排名不分先后)给予出版资助。 序号 著作名称 作者 资助标准 1 镍基高温合金微铣削加工理论及应用技术理论及应用技术 卢晓红 马建伟 魏兆成 重点资助 2 面向自动驾驶的交通标识视觉感知 张志佳 王士显 范莹莹 裴文慧 重点资助 3 猪病鉴别诊断与防治 杨作丰 周晨阳 席克奇 魏 澍 重点资助 4 网络信息采集、加工与应用技术 尹宝生 重点资助 5 工程流体力学 李宝宽 齐凤升 王 芳 刘中秋 重点资助 6 女性生殖超声诊断学 李 达 王鑫璐 重点资助 7 儿科用药手册 王大庆 李 中 李 悦 李 昕 重点资助 8 往复压缩机优化技术 巴 鹏 马春峰 张秀珩 李 颍 重点资助 9 柞蚕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研究 徐 亮 李喜升 王凤成 重点资助 10 不锈钢渣的铬稳定化控制 赵 青 刘承军 姜茂发 重点资助 11 采空和多层岩土体中球面波传播规律和正反演方法 王 帅 一般资助 12 中药炮制技术现代循证研究-麸制技术 单国顺 赵启苗 戴小欢 一般资助 13 海参的营养与精深加工技术 赵前程 李 莹 宋志远 一般资助 14 中亚阿姆河盆地盐下碳酸盐岩大气田成藏机制 聂明龙 童晓光 徐树宝 赵 威 一般资助 15 交通场景中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及应用 赵 骥 邵慧威 张 昊 李正男 一般资助 16 危化品安全应急复杂系统:人机混合智能时代的新解构 张 展 王 淼 一般资助 17 有机磷酸酯阻燃剂与增塑剂分析方法及其典型区域污染特征研究 罗 庆 汤家喜 冯良山 杨 宁 一般资助 18 多酸基功能材料性能与应用 王 祥 一般资助 19 职业健康概述与实践 李 刚 郑成彬 张秋玲 丁玉岩 一般资助 20 城市既有建筑防灾安全岛设计 汤 煜 马福生 周静海 一般资助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