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办
  • 关于公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把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与有组织的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让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在广泛征集项目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等程序,省科协决定立项开展《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科技赋能辽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对策研究》等64个智库项目研究。资助经费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分两次拨付,确定立项后拨付全部经费的60%保障项目运行,经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经费。 这批项目拟于2023年10月结题验收。省科协将通过中期评估、临时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在研项目的中期管理,服务、引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有序推进研究工作,按照成果要求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重视成果运用,以领导批示、政府有关部门采用、论文及著作发表等形式体现,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开展成果宣传推广,成果要注明“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字样,同时将采用及宣传推广情况报省科协,作为省科协开展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外公布项目研究成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及制度。 联系人:王莘蔚 联系电话:024-23869681 电子邮箱:lnkxdxb@126.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2室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立项清单.doc
  • 省科技馆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选公告 省科技馆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中,创新服务岗位和展品研发岗位共4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四名考生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孙嘉阳(准考证号3121090302004) 费鑫宇(准考证号3121011801505) 王帅栋(准考证号3121031001521) 王姝懿(准考证号3121050103810) 请递补人选按照《关于辽宁省科学技术馆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于6月17日,上午9:00-11:00携带相关材料到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南侧办公区入口)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24-23785029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15日
  • 关于申报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和辽宁省科技发展智库联盟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切实履行科协系统“四服务”职能,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构建开放高端的科技创新智库,省科协决定开展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和科技发展智库联盟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省级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智力资源优势,动员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地方科技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等方面积极发挥建言献策作用;围绕我省科技创新战略重点、转型升级难点、民生关注热点等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学术沙龙和智库论坛等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前瞻性、建设性的建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申报单位要能积极参加科协系统组织的建言献策、学术交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和相关课题调研工作;能定期主办或承办科技智库研讨会、研修班、峰会、论坛等品牌学术交流活动;能凝练形成一批调研报告、资政建言和决策咨询成果,每年向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投稿不少于两篇;能有成果被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肯定。 二、申报条件 (一)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申报条件 1.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是具有第三方特点和科技优势的智库人才储备库,是以研究基地负责人为核心专家组成的团队,侧重于发挥其在重大选题、组织策划、咨询形式、决策咨询人才梯队建设、智库高端人才联系服务等方面的核心引领作用。 2.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决策咨询、建言献策工作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可推荐1个专家团队作为研究基地候选。 3.有1个明确的重点研究方向,以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为核心,有稳定的研究团队,能够针对研究方向开展长期跟踪研究,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4.团队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较多、行业中影响较大,申报单位研究基础和条件较好、资信状况良好、配套支持力度较大的优先考虑。 (二)辽宁省科技发展智库联盟申报条件 1.辽宁省科技发展智库联盟是由省级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组成的非法人智库合作组织。旨在加强跨界交流合作,促进研究成果更贴近实际需要,让企业做“盟主”,以企业需求为研究主题,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学会可作为联盟依托单位,向省科协申报建立智库联盟并负责联盟成立后的各项事务,有专门负责智库工作的联络人员。 3.具有定期开展高层次研讨会、组织联盟成员对话交流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能够发挥行业内影响力优势广泛联系学会、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作为成员单位,保障成员类型的多样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联盟体系。 4.联盟成员间能够共同组织开展科技项目合作、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需求研讨等,定期针对本领域发展需求为省科协智库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建议。 三、申报方式和管理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申报表》(附件1)《辽宁省科技发展智库联盟申报表》(附件2),于2023年6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PDF扫描件及内容一致的Word电子版报送省科协调宣部邮箱,材料(邮件主题)标明“XX单位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科技发展智库联盟申报材料”字样。 省科协每2年对智库联盟和研究基地开展工作成效评估,根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质量、决策咨询活动开展情况、决策咨询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委托任务完成情况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对优秀智库联盟和研究基地通过后补助方式进行资助,同时在申报智库集中立项项目、委托课题研究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联系人:王莘蔚 联系电话:024-23869681 电子信箱:lnkxdxb@126.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2室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申报表(2023).doc 附件2-辽宁省科技发展智库联盟申报表(2023).doc
  • 关于辽宁省科学技术馆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安排的通知 2023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已经公布,现将辽宁省科学技术馆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以辽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1.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请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9:00-11:00。 地点:辽宁省科学技术馆(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南侧办公区入口)。 咨询电话:23785029。 工作日咨询时段:9:00-11:00,13:30-16:00。 请应聘人员于当天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应聘人员承诺书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 2023年6月10日
  • 关于公布2023年度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学术领军人才的服务和成长助推工作,加强与学术头雁的联系,动态了解其学术成就,扎实推进省科协学术头雁资助项目建设,在广泛征集学术头雁牵头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服务、专题调研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基础上,省科协决定对于永海牵头开展《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辽宁省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等10个项目给予相应经费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 这批项目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反馈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王潇 周生金 电话:024-23221491 23212013 电子邮箱:lnkxzlb@163.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省科协614室 邮政编码:110167 附件: 2023年度辽宁省学术头雁扶持项目名单.doc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 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为推动辽宁新时代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辽宁省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辽宁省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辽宁省科协系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行动方案》,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新时代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树立大科普理念,构建学会科普工作与组织建设融通贯通机制,完善学会科普服务体系,促进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学会科普工作与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中建功立业。 (二)工作目标 以人民为中心、普惠共享、规范发展的高质量学会科普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会科普品牌影响力、组织动员力和科普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优质科普内容供给和智慧化传播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起规范化发展的学会科普标准和评价体系,学会科普的社会化协同机制不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能力显著增强,为确保完成到202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203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5%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学会科普工作职责 树立大科普理念,建设品牌、平台、队伍、专项、奖励、阵地“六位一体”的高质量学会科普服务体系,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践行科技为民服务,促进提高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进一步明确学会科普工作职责,制定学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安排,确保学会科普工作有研究、有谋划、有部署、有考核。 (二)彰显科普价值引领作用 强化党对科普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科普工作全链条,突出精准性、通俗性、融合性,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创新提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着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成长经历与成就。加强学会科普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审核把关,营造崇尚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三)把准学会科普工作方向 准确把握新时代学会科普工作方向,切实发挥科普在培育科学精神、培养科技创新人才、营造社会创新氛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及社会热点和重大科技事件开展科普工作。围绕青少年、产业工人、农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推进本学科本领域科技资源、学术资源科普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深度融合。 (四)打造学会科普特色品牌 充分发挥学会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动员优势,开发本领域科普资源,丰富优质科普供给,打造学会科普品牌。根据学会的学科、领域及职能特点,着重打造“英才计划”、“雏鹰计划”、环保志愿行动等常态化工作品牌。结合学会领域的科普主题日,打造气象日、水日、环境日、食品安全日、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活动品牌。加强资源创作与传播体系融通,打造“专家说科普”、“医声”等科普资源创作品牌和基于网络、期刊、栏目等媒体的科学传播品牌。 (五)抓好学会科普阵地和平台建设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发动会员单位开放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科普场所和建设网上展馆,配套开展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学会服务站、专家站、重点学术活动等同步开展科普工作,注重采用新媒体科普形式,建设线上线下结合、传统新兴融合的学会科普工作平台。依托现代科技馆体系和科普教育基地体系,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展览设计和展教活动,拓展学会服务科普的渠道。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科普辽宁”以及“基层科普”三级联动的科学传播平台,提升学会科普工作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发展壮大学会科普队伍 鼓励有条件的学会设立科普工作专门委员会或设置独立的科普工作部门,增加专兼职科普人员配备,学会理事长(会长)、秘书长带头开展科普工作。发挥学会凝聚科技工作者的人才优势、组织优势和动员优势,建设科普专家库、科普专家团队、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吸纳和服务本学科领域院士、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学术头雁”等优秀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引领、推动科普人才发展。加强学会会员的科普培训,提升会员科普服务本领和能力。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科技志愿者管理,推进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七)实施学会科普工作专项 鼓励有条件的学会设立科普专项经费,加大重点科普项目及科普能力建设投入,促进科普经费持续增长。在学术活动中统筹安排科普工作、列支科普经费。各级科协应积极协调设立相关学会科普专项,推动建设学会科普活动资助平台,促进学会科普业务发展。积极探索通过多元主体筹集科普经费,争取社会资金、公益机构等支持学会科普工作。 (八)加大科普表彰奖励力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学会设立或对接相关科普表彰奖励,完善科普动员激励机制。各级科协应面向学会开展相关科普评选、表彰,积极推荐相关学会优秀团队、个人以及科普成果参加国家、地方表彰奖励,提高学会科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获得感。 (九)加强学会科普规范建设 各学会应研究和制定本专业领域科普宣传大纲、科普工作指南等,分级分类制定科普产品和服务的标准规范,开展本领域标准规范宣贯工作,探索开展科普成效评价,积极承担第三方科普评估任务。各级科协设立相关项目化的科普课题,组织相关学会开展课题研究,推动相关领域科普规范化建设。 (十)强化学会科普交流合作机制 鼓励学会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优势,联合开展科普活动、共享科普资源和平台,拓展科普交流合作渠道。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乡村振兴、教育“双减”、“双碳”、食品安全、卫生健康、能源安全、灾害风险、环境保护、气候变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等重点领域,不断扩大科普领域交流合作,讲好科普故事、传播中国式现代化科普声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科协要将学会科普工作纳入科协整体科普工作中,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将科普作为学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开展学会科普工作年度考核。 (二)加强服务指导 各级科协积极联系对接学会,充分利用科普工作会、交流会、培训活动等,畅通学会科普交流渠道;设立学会重点科普活动平台,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学会和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促进学会科普工作深入发展;推动学会共建科普培训平台,指导和培育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创作,加大优质科普资源供给。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对学会科普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学会科普工作示范与试点工作,建设科普特色学会,积极选树学会科普工作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激发学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工作的内生动力。
  • 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有10部著作获得重点资助资格,10部著作获得一般资助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如对某部著作有异议,请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科协组联部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电话:024-2322149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614室 电子信箱:lnkxzlb@163.com 附件: 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结果公示名单.doc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26日
  • 2023年度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2023年度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由省级学会对学术头雁项目进行评价认定,择优推荐,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省科协决定对于永海牵头开展《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辽宁省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等10个项目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如对某项目有异议,请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辽宁省科协组联部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电话:024-23221491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614室 电子信箱:lnkxzlb@163.com 附件: 2023年度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名单.doc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26日
  • 关于印发《辽宁省科协2023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有关企业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门、省科技馆: 现将《辽宁省科协2023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辽宁省科协2023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docx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2023年5月15日
  • 关于认定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团结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厚植家国情怀、勇于创新争先,争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排头兵,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中科院沈阳分院、省国防科工办启动了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过主办单位集中评审、公示等程序,认定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古生物博物馆)等20家单位(场馆)为2023年度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再接再厉,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守正创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同时,希望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助力赋能。 5月下旬起,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和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面向科技工作者、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广泛开展科学家精神“进学校进院所进企业”活动、科学家精神宣讲公开课、“点亮精神火炬”主题展览等弘扬科学家精神特色活动,讲好辽宁科学家故事。要积极协调本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和本系统宣传平台,对宣传教育活动和科学家事迹进行广泛报道。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度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认定名单.doc 附件2 辽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doc